@所有人,地铁内不能有外放抖音等行为!明年4月执行!
在乘客行为规范方面,《办法》明确了影响运营安全的10类禁止性行为,以及影响秩序的7类约束性行为,要求乘客在疏散时服从工作人员指挥和引导,提倡文明乘车美德等。
7类约束性行为
●在车站或者列车内涂写、刻画或者私自张贴、悬挂物品。
●携带动物(导盲犬、军警犬除外)进站乘车,携带有严重异味、刺激性气味的物品进站乘车。
●推销产品或从事营销活动,乞讨、卖艺及歌舞表演,大声喧哗、吵闹,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。
●骑行平衡车、电动车(不包括残疾人助力车)、自行车,使用滑板、溜冰鞋。
●在列车内进食(婴儿、病人除外)。
●随地吐痰、便溺、乱吐口香糖,乱扔果皮、纸屑等废弃物,躺卧或踩踏座席。
●在车站和列车内滋扰乘客的其他行为。
10类禁止性行为
●拦截列车,提示警铃鸣响时强行上下列车,车门或站台门关闭后扒门。
●擅自操作有警示标志的按钮和开关装置,在非紧急状态下动用紧急或者安全装置。
●携带有毒、有害、易燃、易爆、放射性、腐蚀性以及其他可能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进站、乘车。
●攀爬或者跨越围栏、护栏、护网、站台门等,擅自进入驾驶室、轨道、隧道或者其他有警示标志的区域。
●向轨道交通线路、列车以及其他设施投掷物品。
●损坏车辆、站台门、自动售检票等设备,干扰通信信号、视频监控设备等系统。
●损坏、移动、遮盖安全标志、监测设施以及安全防护设备。
●在车站、列车内吸烟,点燃明火。
●在运行的自动扶梯上逆行、推挤、嬉戏打闹。
●影响运营安全的其他行为。
同时,《办法》明确,具备条件的车站应设置无障碍卫生间、婴儿护理台、儿童洗手盆等服务设施,宜开辟母婴室,设置自动取款机、自动售货机等便民服务设备。
随着成都地铁线路的不断开通,
越来越多市民选择乘坐地铁出行。
然而在地铁车厢里,
吃东西、躺卧座椅、外放音乐
......
时不时出现的一些不文明行为,
让乘地铁出行的市民感到不适。
成都地铁官方微博
日常呼吁文明出行,
也是操碎了心……
所以,这条新闻一出
很多网友表示支持,
希望高铁火车上也能施行!
禁止在地铁、有轨电车上
饮食、外放视频音频……
你支持这个《办法》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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综合:共青团中央、北京晚报等